激发市场活力 促进产业发展

05.05.2016  09:54

  5月4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关于印发推进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出台,南宁市及上林县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推进市县,两地的政府购买服务经验或将成为全区样本。

  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即把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如此一来,不仅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市民也能享受到更为专业化的服务。

  根据《方案》,广西将选取棚户区改造服务、易地扶贫搬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老和社区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社区矫正服务、公路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和其他重点推广的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等领域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同时,重点推进南宁、柳州、钦州、玉林等4个市本级和上林、凭祥、平果、上思、桂平等5个县(市)为政府购买服务重点推进市县,通过重点市县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带动全区各地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方案》要求,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实行全区指导目录和市县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公共部门实施目录的双重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市县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自治区将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考评制度,切实督促市县按要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