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地税局加强委托代征管理税收增幅达208.19%

07.11.2014  20:03

该局一是严格要求委托代征单位按照《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定的代征税种、计税依据、税率、纳税期限等代征税款。二是对新委托的代征单位,加强对代征税款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辅导。三是在对代征单位的日常申报受理、票证使用、票款结报、手续费支付等检查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与通报。四是及时支付代征手续费,严格手续费申领的审核把关,杜绝虚假领取、重复领取、突破标准领取等现象发生。截至10月27日,通过委托代征征收税款188万元,增长208.19%。(蒋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