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检察院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07.03.2016  11:38

  广西检察网3月7日讯(通讯员彭田丰)自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灌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脱贫攻紧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和动员干警参与扶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了精准识别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该县下一阶段的扶贫攻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4月份灌阳县检察院指派一名干警主动到西山瑶族乡鹰嘴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干警在任职期间,协调后盾单位领导对村情民意进行调研,切实找准、找实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以求取得实效。同时通过进村入户的走访,进一步摸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拉近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慰问多名困难老党员,“六一”儿童节前夕,为西山乡鹰嘴村小学购买了一批学习、体育用品,按照“村民所需,党员所能”的原则,该院不断与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办、县水利电力局、县水利电业公司等单位沟通,2014年为包点联系村向上争取的资金是500余万元,人均争取1万余元。水泥100多吨,用于村道水泥硬化、人畜饮水、清洁乡村等建设工作,为鹰嘴村争取到200亩树苗、肥料28吨。解决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大问题。目前,村道水泥硬化已基本完成,树苗、肥料到位,农田灌溉,道路排水工程正在建设中。目前,鹰嘴村国土整治项目、罗家坪至鹰嘴村村道水泥硬化项目都已列入规划,并已开工,现已竣工百分之八十。 

  在2016年3月3日召开的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上,灌阳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15年度精准识别工作选进后盾单位》所包的新圩乡国壕村被评为《2015年度精准识别先进村》,“第一书记”何鹏同志被评为《2015年度精准扶贫先进个人》受到了当地县委表彰及山区群众的好评。 

  (作者单位:灌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