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总工会召开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
本网讯(通讯员 张铧予) 3月24日上午,灵山县总工会在县委礼堂召开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委副书记李正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伍岳一以及县总工会十二届四次全体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各基层工会主席约2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四个议程进行:一是召开灵山县总工会十二届四次全委会议,补选县宇峰保健食品公司余远文、灵山中学梁昌任两位同志为县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二是召开女职工委员会十二届全委会议,选举县总工会副主席闭春红为十二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劳洁红和梁冬卉为副主任;三是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先表彰2014年度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接着听取和审议县总工会工作报告和经审工作报告(书面);最后举行工会干部专题业务培训,重点解读广西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如何拨缴、管理及使用等有关内容。
会上,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梁春伟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2014年全县工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并对2015年全县工会工作作出部署。
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伍岳一对2015年工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级工会组织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发挥好主力军作用;二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三是按照“两个普遍”要求,最广泛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使之真正成为与职工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职工之友”。
县委李正团副书记作重要讲话,对工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职工永远跟党走,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建功立业;二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各类劳资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三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职工群众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最可信赖“职工之家”;四是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积极为工会履行职能创造更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