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总工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17.11.2015  19:08

11月12日,灵山县总工会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五楼会议室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会上,灵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赞传达了县委关于《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其次对条例的总则、指导思想、巡视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解读。

最后,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伍岳一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在日常中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二是要把党政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实践、解决问题,决不能破底线、越红线,让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更好地推进工运事业健康发展。

此次《条例》的学习,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政意识,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密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与《党章》以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规范自己言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真抓实干,为我县全面发展不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