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亲兄弟间的故意伤害案
25.02.2016 12:41
本文来源: 检察
广西检察网2月25日讯(通讯员邓灿明)2月23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对莫某明故意伤害案(轻伤)进行调解,并促成亲兄弟之间握手言和,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被害人弟弟莫某承得到哥哥莫某明一方的赔偿,犯罪嫌疑人哥哥莫某明得到谅解。同日,该院决定对莫某明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作了不批捕公开宣告。
莫某明与莫某承是一对50岁以上的亲兄弟,2016年1月5日21时许,哥哥莫某明与弟弟莫某承在位于灵山县灵城镇白水村委会家中的天井处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莫某明手持竹棍打伤莫某承的后脑部位,致使莫某承当场晕倒在地。后经法医鉴定,莫某承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该案发生后,公安机关传唤双方调查案情,并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不成功。不久该案移送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审阅案件后于2月21日组织当事人双方调解,但因双方情绪激动未能调解成功。随后承办检察官在通过对嫌疑人莫某明和被害人莫某承双方及家属做了大量的释法说理等思想工作后,哥哥莫继明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希望通过赔偿弟弟莫某承得到谅解。弟弟莫某承也愿意给哥哥一个机会,同意检察机关组织调解。
为更好地化解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并减轻司法资源的浪费等,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于2016年2月23日再次组织莫某承及双方家属进行调解,双方就经济损失方面达成协议,哥哥莫某明家属一次性赔偿弟弟莫某承医疗等费用16000元了结此事,矛盾得以化解。双方表示,今后会妥善处理好兄弟之间的事,不会让类似的事情发生。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本文来源: 检察
25.02.2016 12:41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公安局
现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于9月13日全部失效,南宁警方提醒:提前申请卡式电子证 避免签注失效
国家移民管理局日前发布提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