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民政局原副局长骗取新农合医保6万多元被判刑

13.12.2014  13:26

灵山

将母亲改为“三无”人员,骗取新农合医保6万多元,以民政救助的名义挂账3万多元

民政局原副局长 因贪污罪被判10年

        南国早报钦州讯  (见习记者蒋文跃)灵山县民政局原副局长谢某海利用职务便利将母亲身份改为“三无人员”,骗取医保6万多元为其结算医疗费,此事因下属举报东窗事发。近日,灵山县法院对谢某海涉嫌贪污罪作出一审宣判,判定谢某海犯贪污罪成立,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谢某海在2013年至2014年任灵山县民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灵山县救助管理站的职务便利,于2013年8月31日,为其母亲廖某在灵山县人民医院治病办理住院手续时,将其母亲廖某改名为虚假“三无”人员“谢某”进行医疗救治,以便报销医药费。

        2014年1月23日,“谢某”出院时,灵山县人民医院为“三无”人员“谢某”2013年8月31日至12月30日期间住院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其中从灵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66025.33元,余下的36469.84元以民政救助名义在灵山县人民医院挂账,待后由民政局与人民医院进行结算。

        此前6月,有灵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向记者报料,有同事因与谢某海出差报账问题产生纠纷,于5月向纪检部门举报谢为其母亲骗取新农合10万多元。

        该工作人员称,举报者曾为谢的下属。而谢的母亲享受城镇医保,其去年遭遇大病,产生大笔医疗费,作为儿子的谢某海在县城附近乡镇一村委为母亲办理农村户口,冒领新农合医保资金负担治疗费用。

        该县公安局经侦部门和纪委介入调查,谢的骗取医保行为由此被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