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检察院启用门禁卡管理实现“自我监督”与“安全防范”双促进

19.05.2015  11:33

  广西检察网5月19日讯(通讯员陈曦曦)自广西自治区“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依托科技力量,大力探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保护自身安全,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新途径。

  今年5月起,灵川检察院正式开始启用安保门禁系统,每位干警得到一张具有对应身份信息的门禁卡,门禁卡内信息由政工部门通过门禁设备导入电脑,干警刷卡后,刷卡人姓名和时间将能在电脑中查看。门禁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每位干警必须通过门禁卡刷卡才能进入办公区;来访人员必须经院大门值班人员询问登记后由值班人员刷卡才能进入,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管理能力的信息科技含量,增强了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保障了单位内部检察干警人员、物品、涉密信息等的安全。据统计,自使用门禁卡管理以来,该院干警无一迟到、早退现象,由于每个人的出入数据定期公布,更加促进了干警间的相互监督、督促。同时,由于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出,不少干警表示,工作场所的安全指数上升,有利于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灵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曾秀维表示:“启用门禁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安全性同时增强了干警的工作纪律,有必要,应坚持,但更重要的是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实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作者单位:灵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