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下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55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

03.02.2016  15:10

  2015年,广西遭受了洪涝、台风、干旱等多次自然灾害,给广大群众正常生活带来极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2015-2016年冬春期间,全区因灾需要救助人口共计280多万人。 

  为确保受灾群众有充足的御寒衣被和冬春口粮,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近期,财政厅会同民政厅及时下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55亿元,帮助市县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 

  特别是针对近日我区将遭受西伯利亚寒潮影响气温普遍下降6~11℃的影响,各地都在全力以赴抗击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形势严峻。自治区要求各地统筹自治区此前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本级安排的资金,用于冬春期间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的发放粮、衣被等补助,切实支持各地做好雨雪天气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同时,财政厅还要求市县要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保障急需,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发放,不得平均分配或者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的形式发放,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解决各地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保受灾群众度过温暖、祥和的春节。 

  下一步,财政厅将密切配合民政部门,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情雨情灾情,密切跟踪各地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我区因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社保中心)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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