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空置地焚烧轮胎危及驾校 火情被及时扑灭

05.08.2018  16:42

  城管执法队处置焚烧垃圾的大火 通讯员  钱坤  何泰志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黎兆齐  通讯员  王春生)8月3日,不法分子拉几车废旧轮胎垃圾到空置地焚烧,点燃后随即离开。大火随着风势迅速蔓延,火舌蹿起有近2米高,旁边一所驾校岌岌可危……所幸,江南区城管执法队及时处置,消除了这起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4时许,江南区城管部门接到市民举报,在江南区沙井街道金鸡村013县道附近的龙岗驾校旁,焚烧垃圾引起大火。城管部门立即派辖区中队执法队员赶往现场,燃烧的物品主要是涉及汽车塑料、废旧轮胎等,火势较猛,面积大约300平方米,火舌蹿起有近2米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现场浓烟滚滚。

  据焚烧点旁边的驾校老板娘介绍,当天早上有可疑人员将几车垃圾倾倒在这里,并点燃焚烧后随即离开。大火随着风势迅速蔓延,周边虽然大部分是杂草,但附近有树木,稍远处就是驾校的简易房,如果不及时将火扑灭,有可能危及驾校的安全。

  城管执法队员就地取材,从驾校借来水桶提水进行灭火。然而火势太猛,水源太小,火势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城管大队立即安排机动组携带灭火器迅速前往支援,但由于火势实在太猛,队员们耗尽手里的10个灭火器也无济于事。随后,经现场执法人员协调,从附近星航消纳场紧急调动正在路上洒水的洒水车进行扑救。灭火过程中,多名执法队员因长时间吸入有毒气体岀现头晕、呕吐等症状。最终,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大火于当晚7时30分被扑灭。

  城管执法人员表示,焚烧垃圾的行为违反《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该《条例》规定,禁止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执法部门除责令其改正外,还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