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回来了》配图涉侵权 浙江台与视频网站被告

21.05.2015  11:48

大型真人秀节目《爸爸回来了》在浙江卫视热播后,动漫迷们发现节目中所用的配图与囧囧系列漫画极为相似。为此,囧囧漫画著作权所有者将节目制作方浙江广电集团及播放视频的搜狐互联网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昨天,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金豹动画诉称,《爸爸回来了》在播出的场景画面上,为配合特定的情节进行配图,这些配图的形象与囧囧系列动漫形象基本相同,构成实质相似。经初步统计,仅四五两个月六期节目中,使用囧囧动漫形象进行配图就达122处。其在2014年7月播出的后续节目中仍继续剽窃使用,构成了对金豹动画著作权的侵犯,因此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爸爸回来了》节目中的卡通形象吸收了囧囧卡通形象具有独创性的核心部分,构成实质相似,且其创作时间晚于囧囧卡通创作时间。法院判决浙江广电集团构成侵权,赔偿金豹动画20万元。浙江广电集团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

  昨日庭审中,浙江广电集团认为,虽然节目中与囧囧卡通形象相似,但其创意来自汉字囧,是从基本汉字衍生而来,汉字为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昨日庭审未当庭宣判。(记者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