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
14.07.2017 23:02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南物价〔2017〕5号
市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桂价医〔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点击下载: 自治区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桂价医〔2017〕26号)
南宁市物价局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7日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14.07.2017 23:02
转发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物价〔2017〕21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9月1日起自治区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南国早报记者 佘鸿雁)
7月21日,发改委
CEPA先行先试 广西首家港资医疗机构获批营业
中新社南宁7月13日电 (记者 黄艳梅)广西广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