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主定价 看病会贵吗——自治区物价局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并回应市民关切
(南国早报记者 张若凡)
近日,广西放开63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由医院自主定价(相关报道见本报1月4日A3版),这一消息备受关注。医院会不会随意定价、涨价?价格放开后,医保还能报销吗?1月16日,自治区物价局召集驻邕区直医疗机构,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并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原则— 医院不能随意涨价
整形美容、推拿按摩、牙齿矫正、心理咨询……此次放开的首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都是属于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都类似于“改善型”服务,不涉及“基本温饱”。
尽管如此,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政府定价不是一放了之,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是放开涨价。虽然今后这些项目的价格将由公立医院自主定价,但是定价的过程是有原则要求的,不能随意定价、涨价。
告诫— 抱团垄断后果严重
一家区直三甲医院的负责人表示,这63项放开价格的医疗服务,大量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在开展,并不是“人无我有”的香饽饽,市场竞争强,患者选择面广。因此,即便是由医院自行定价,也得考虑竞争问题,不可能定得明显高于市场价。
针对有人担心会出现抱团集体涨价的现象,物价部门在告诫会上特别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等行为。就在一个月前,知名医疗器械公司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价格垄断,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罚款1.185亿元。对此,有医疗机构负责人坦言,医院是一个特殊的、敏感的单位,一旦出现价格违法,处罚远高于违法所得。
多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均表示,目前正在对涉及的项目进行成本测算,确实有些项目比如心理咨询,如何在定价中合理体现成本、技术难度、风险性,还需要摸索。
据悉,广西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测,提高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度,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
答疑
1.自主定价有无限制
这些项目由医院自主确定价格后,对具体定价还有要求和限制吗?医院随意定价、涨价怎么办?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但对其如何定价是有原则要求的,医院不能随意定价,也不能随意涨价。具体来讲,有六个原则:
一是公立医院制定和调整价格应以医疗服务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服务项目技术含量、医疗风险程度,兼顾市场供求并综合考虑群众承受力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必须保持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价格调整周期不少于一年,一次调价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0%。
三是医疗机构要在调整价格前一周,将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并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表。
四是公立医疗机构要坚持患者自愿的原则,在提供服务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提供服务。
五是公立医疗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在醒目位置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测、监督,及时掌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变化情况,发现异动及时提醒、告诫,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2.会不会影响医保报销
据介绍,这63个项目中,有的项目原来并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次放开价格后,也不纳入报销范围;有的项目原来就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次放开价格后,医保还能报销,还是按照原来的报销额度进行支付。
3.会不会加重看病负担
据悉,这次放开价格的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不属于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这部分项目的数量比较少,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在提供,患者选择面广,市场竞争强。总体上看,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不会出现大幅的价格波动。
同时,物价部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严厉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张若凡整理)
责任编辑: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