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

10.12.2015  22:37

2015年国家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全面铺开。该工程于2015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记录对象涵盖所有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截至2015年10月,我区共有26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两人已离世),且大部分传承人年事已高,抢救性记录工作十分紧迫。2015年我区将壮族三声部民歌代表性传承人温桂元(82岁)、壮族歌圩代表性传承人刘正城(81岁)列为抢救性记录工作对象。项目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牵头,专家指导,聘请技术人员的方式开展。

文化厅领导和非遗处高度重视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精心规划指导,责成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抢救性记录工作组。采录工作自10月份启动以来,工作组编制了抢救性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和采集大纲,召开了采集方案专家评审会,先后多次前往南宁市邕宁区和马山县与传承人进行了前期沟通和资料收集,并根据试行规范进行抢救性采录。

项目计划借助数字化多媒体等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传承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以建立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基因库,待项目完成后统一纳入国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