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级教师又添149名 全区已达699名3年评一次
14.10.2015 18:19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 通讯员 周仕敏 王现彬)昨日,记者从广西教育厅了解到,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卢瑞庚等149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至此,全区特级教师人数达699名。
据了解,特级教师评选工作3年开展一次,今年是评选人数最多的一年,对评选出的特级教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并颁发证书。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区基础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466395人,全区在职特级教师550人,在职特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18‰。
特级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的杰出代表,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和教学的专家。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任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务3年(含)以上,小学和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5年(含)以上的在职教师。
按照国家规定,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给予300月的奖励,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同时规定,特级教师调离教育系统后,其称号自行取消,有关待遇即行中止。
编辑: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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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2015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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