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费多托夫
专访:中国反腐成绩显著
——访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费多托夫
新华网维也纳12月5日电(记者 刘向 王腾飞)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罪办)执行主任费多托夫日前表示,中国在反腐败领域“取得很大成绩”。联合国毒罪办愿与中方加强合作,分享经验,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费多托夫在维也纳联合国城的办公室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遏制腐败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付出长期努力。
在谈到遏制腐败的着力点时,费多托夫认为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将预防与打击腐败相结合。只有通过法律法规,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官僚障碍,铲除行贿受贿的生存土壤,并通过严厉的司法手段惩办腐败人员。
费多托夫说,打击腐败还应吸引私营部门参与,因为它们常常成为腐败行为的受害者。
他说,腐败阻碍经济增长,扭曲竞争,构成严重的法律和信誉风险,对私营部门造成严重后果。联合国毒罪办正在展开一系列行动,专门针对私营部门如何预防腐败。例如,毒罪办开发实用指南,建立反腐败道德计划,指导公司在运作中如何采取不同步骤预防腐败。
费多托夫说,学校教育在打击腐败方面的作用也很明显,反腐败教育应从幼儿园、小学抓起,使儿童、青少年认识到腐败是一种犯罪行为,危害和后果严重。
在谈到中国的反腐努力时,费多托夫说:“重要的是,中国有打击腐败的政治意愿和政治承诺,这是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
他说,中国公安部今年7月启动了“猎狐2014”海外追逃专项行动,这是一个很好的行动,开创了一个先例,对那些藏匿海外的腐败人员起到了惩戒作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此,费多托夫表示,希望中国一系列措施能有助于建立更有效的预防腐败体系,增强中国执法部门对腐败分子的制裁能力。
在谈到反腐败国际合作时,费多托夫说,预防腐败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重要方面。中国很早就加入公约,并接受公约履约情况审议。中方做出的自我评估报告具有很高水平,联合国毒罪办与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等中国同行有定期的接触和交流,愿继续与中方一起开展预防腐败的实践工作,并将相关经验扩展到周边邻国。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制定于2003年,是一个全球性的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公约借鉴各国、各地区反腐败经验,对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措施、追逃和追赃等国际合作做了全面规定,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最重要法律基础。
费多托夫说,近年来,世界银行与联合国毒罪办合作发起“被盗资产追回”倡议,协助各国与国际机构和金融中心建立联系,提供研究成果、政策建议和技术手段,帮助追回海外被窃资产。
他最后说:“中国在这一领域有很专业的队伍,我们愿与中国加强合作,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