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智友:在狠抓改革任务落实中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在狠抓改革任务落实中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崔智友检察长出席全区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并讲话
全区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现场
广西检察网8月31日讯(记者孙桂江 通讯员陶建旺)8月27日至28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以及全区年中工作会议、全区生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上半年全区检察工作,研究深化检察改革,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专门作出批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温卡华在批示中指出,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多项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为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温卡华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区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维护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要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决查处执法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检察改革,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崔智友在总结上半年检察工作时指出,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在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41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广西检察机关排名全国前5位的有12项,前10位的有22项,分别占通报项目的29.27%和53.66%。
崔智友强调,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已经进入加速推进阶段,全区检察机关特别是各级检察院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加自觉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改革,切实担负起改革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试点工作,狠抓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基本要求,加强对建立健全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和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的调查研究,按计划抓紧推进年初部署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建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4项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崔智友强调,扎实抓好下半年工作,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新布局,研究跟进服务保障措施,依法惩治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决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发挥好检察职能在构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要切实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八项禁令”》,进一步推进依法反腐,推动预防成果转化应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正确履行修改后刑诉法新增刑事监督职责,提升民行检察工作水平。要结合“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从司法不规范现象中深查“不严不实”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真正树立起全区检察机关 “严”和“实”的司法作风和形象。要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持之以恒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打牢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