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721人主动退缴违纪违规款270.95万元

06.01.2016  12:43

  新华网南宁1月6日电(吴小康 胡雄波)广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场会在玉林召开后,玉林市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在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的同时,重点以“大敦促、大曝光、大教育”营造强大声势,促使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虚报、套取、冒领、挪用的民生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0日,全市共721名公职人员、村干部、村民主动退缴违纪违规款270.95万元。其中,北流市397人78.13万元;陆川县140人80.7万元;博白县117人88.26万元;其他县(市、区)67人23.84万元。

  “大敦促”: 不间断发布通告,持续政策攻心。在2015年11月制定出台《玉林市关于“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基础上,专项工作现场会后,玉林市利用报纸、电视、网络、会议传达、板报张贴等方式,在全市发出了《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明确在2016年元月15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交代违纪违法事实、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加大宣传,力争家喻户晓。北流市逐级召开相关人员学习《通告》会议,解读通告,剖析案件,讲明政策界限;博白县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进村入户宣传;陆川县在县电视台每天滚动播放通告;福绵区印制发放张贴了5000多份敦促通告。对主动交代问题人员的处理,明确由市纪委统一进行审核,统一处理标准,确保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大曝光”:密集通报典型案件,持续震慑警示。专项工作现场会后,玉林市加大了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明确要求市县两级实行“每周一分析、半月一通报”制度,以文件通报、媒体通报、会议传达等方式,每月通报曝光案件2次以上,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在之前已印发通报24期181起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新印发案件通报28期70起,形成强大的舆论震慑氛围,促使违纪违规人员丢掉幻想,认识到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的严重后果,主动交代问题。

  “大教育”:全方位约谈教育,持续抓早抓小。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玉林市迅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宣讲活动,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说纪,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全市共开展宣讲、培训活动130场次,接受教育12500人次。市纪委印发了《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专项工作典型案例警示录》3万册,做到全市副科级党员干部、基层“七所八站”负责人、村“两委”干部人手一册,实现教育全覆盖无遗漏。加强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的约谈警醒,市县组织开展集体约谈5900人次,个别约谈650人,诫勉谈话20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传统中的家规”栏目播出玉林市兴业县何以尚专题后,玉林立即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观看学习,接受教育,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对违纪问题深刻反省。(完)

[责任编辑: 王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