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环保局四项工作全力服务广西生态经济发展发展

21.12.2015  12:35

  为更好地发挥环保部门职能作用,推进生态经济发展有新作为,提升生态经济环境质量有新突破,强化生态经济发展合力有新举措,上林县环保局四项工作全力服务广西生态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以新环保法为契机,以把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积极推进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对上林县内的涉重金属企业、制糖企业、茧丝绸企业、滑石矿开采焙烧企业、松脂加工企业、垃圾填埋场等进行重点督察,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严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二是加快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工作。通过宣传生态养生环保理念、服务生态型旅游景区、对上林县各乡镇桑枝有机食用菌等生态农业进行环保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强该县生态产业化建设,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做好坚实基础。

  三是打造良好项目审批环境工作。完善上林县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环节,提高机关环评审批效率,规范审批程序,着力开展服务型监管,努力打造良好的审批环境,从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促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推动环评审批的咨询服务工作,落实施工、运营等的过程行政监督,严格后续项目环保验收。引导工农企业等学习生态理念、使用生态技术,制定环保措施,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使上林县项目最大限度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四是加强上林县环境能力建设工作。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不断充实人、财、物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任务。加快落实基层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固体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监管等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建立乡镇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负责乡镇环保工作的机构,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推动环境监管工作向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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