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完成11月南宁市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14.12.2016  16:35
  11月份,南宁市环保局认真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4个部长令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于近日向自治区环保厅报送了11月南宁市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