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环保局开展“便民政务”优化大行动,转变机关作风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活动的开展,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当中转变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营造充满活力、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荔浦县环保局开展“便民政务”优化大行动。具体主要措施:
(一)推行权利公开,倾力打造阳光政务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审批、竣工环保验收事项公开,通过桂林市环保网站和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审批程序、时限等信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公开,及时通报环境信息,公开事件处理情况,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违反程序等滥用权力的问题。
(三)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微小企业产业园的环评审批工作
建立健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微小企业产业园服务“绿色通道”,实限全程服务、限时办结制度,对纳入“绿色通道”的项目优先组织环评审查和审批,条件具备的随到随办,及时解决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微小企业产业园的环评审批、资金争取和污染防治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加班加点完成,对涉及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全程参与协调服务。2015年前三个季度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有42个,登记表12个。
(四)实行限时办结,保证服务承诺到位
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环评审批和验收服务、环境信访调处、环境执法等职能的健全与运行的规范。实行限时办结制,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法定时间分别是60天、30天和15天内办结,该局承诺分别缩短为30天、15天和7天办结,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执法人员讲文明话、办文明事,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行为,切实改进作风、方便群众办事。通过转变职能,创新机制,实现“进一个门,一次性告知,跑两次办成”,对重点项目变“你来办”为“我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