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环保局推进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能力建设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加深对新环保法的理解,藤县环保局组织开展新《环境保护法》系列专题培训活动。
一、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参加上级环保部门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县环保局先后组织了10多人次,参加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适应新法要求的环保业务能力培训,如自治区举办的2015年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及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信息调度填报培训、环境监察业务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班、监察人员监测能力培训班以及自治区环保厅与公安系统联合举办的培训班等。
二、开展本级环保系统学习培训会。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新《环保法》学习培训会三次,在培训中,县环保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对新《环保法》作了详细阐述,从环评与“三同时”制度、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系统地进行讲解,使大家更全面、系统地了解的新《环保法》的法律条款。通过培训,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对新《环保法》有了新的认识,并会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引导企业和公众自觉守法,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三、开展多场全县专题培训学习活动。一是组织全县各乡镇及政府部门分管领导,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在总结2014年环保工作和部署2015年环保工作会议上进行学习。解读了新环保法的十一大亮点,并举了多个结合新环保法整治企业的例子;县领导对学习新环保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在县领导办公会议上组织学习。由局长向县领导汇报和讲解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三是结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培训班邀请了梧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叶伟玉高级工程师作为主讲专家,举办了新《环保法》专题培训班,主会场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各乡镇政府设分会场,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从《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政府职责和企业责任等方面进行授课。重点解读了《环境保护法》新亮点、新变化、新要求,从新常态下如何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方法、手段进行了讲解,既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政府监管责任,又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执法责任。培训提高了全县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环境监管责任意识,增强企业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