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进行时监督台
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东盟经开区牢固树立“环境投诉无小事”意识,强化措施落实,不断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妥善处理各种环境信访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开发区管委会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积极对辖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努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增强各部门责任意识、履职尽责,狠抓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将查处投诉与排查环境隐患结合起来。把上级重视、社会关注、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深挖排查辖区环境突出问题和环境矛盾纠纷问题并加强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已对辖区内的15个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三是开展环境矛盾纠纷“回头看”,进行“后督察”。对以往已化解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引发重复投诉。
四是把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有效手段。针对企业废气、施工噪声、餐饮油烟污染等容易引发的环境信访问题,管委会先后组织463人次检查企业102家,责令限期整改5家,停产整治2家。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监管,加大建筑施工工地夜查力度,累计检查在建工地40个,约谈项目业主5家,对1处建筑工地噪声扰民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共检查餐饮点342家次,督促整改62家。
五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信访和投诉早介入、早调查,将环境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复”。今年以来,已及时对23个环境投诉进行调处。
高新区多措并举做好环境信访件查处工作
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以来,高新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交办的环境信访件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的环保权益。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查处工作。高新区成立了迎检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案件查处制度,确保案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查处。
二是高效查处环境信访件。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信访件后,高新区迎检领导小组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理,督促当事人尽快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三是建立回访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在办结环境信访件后,高新区加密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进一步了解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看法,对处理后的被控诉点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目前,高新区已查处6起环境信访案件,交办率及办结率达100%。
上林县实现环境信访案件零投诉
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截至7月31日,上林县没有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件,实现环境信访案件零投诉。
零投诉的背后,体现了上林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扎实做好迎检工作的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以实际行动保障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为做好环境文章,上林县制定了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县委书记亲自对如何迎检工作作出指示,县政府成立组织机构,县长亲自担任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全县公布了环境投诉电话,县政府成立3个信访查处工作组,配备专门车辆,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接受查处群众对环境案件的投诉。
在接受群众投诉环境案件工作过程中,工作组坚持做到:一是迅速分赴现场依法查处,清除环境隐患;二是采取具体情况和具体处理办法,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则通过多次耐心劝导表明政府处理环境案件的决心,消除投诉人与周边群众的心理障碍。
7月26日,通过环境巡查发现,上林县明亮镇塘马片区扶贫移民安置点施工现场扬尘较大,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县政府为此马上组织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城管大队及项目业主等部门赶赴现场查处,责令施工方停工整改。
7月19日,通过网络舆情监管发现网友投诉称,有游客在地处大丰镇东春村的县城饮用水水源地黄金潭乱扔垃圾。接到情况反映之后,县政府立即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大丰镇政府迅速派员奔赴现场进行清理,县环保局也派员进行巡查。同时还完善了有关制度,设立更加醒目的标志牌,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设施来管护重点水源地,从源头遏制了游客前往该地游泳和乱扔垃圾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