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保部门今年向“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冲刺

20.03.2015  12:40

    广西实施最严厉的治污措施:减排“不给力” 相关负责人将被问责

    3月18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新闻媒体通报了2014年全区污染减排情况。通报称,虽然我区已全面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但“十二五”减排形势依然严峻。据环保厅副厅长蹇兴超介绍,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截至去年,我区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了“十二五”任务的103%、71%、233%和22%,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严重滞后,今年的氨氮减排形势更为严峻。

    环保厅厅长檀庆瑞告诉记者,污染减排是场硬仗,我区环保系统内最严厉的治污措施正在实施,环保厅将从七个方面全面冲刺,力争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一是全面完成责任书项目;二是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三是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四是继续实施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措施;五是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并做实增量;六是强化污染减排日常监管;七是严格问责,对减排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区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市县和企业提出预警并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对市县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优秀模范城市、十佳县和优秀企业评比资格,并将企业提交银行监管部门备案。

    此外,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和发改委有关领导3月17日联合约谈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进展缓慢的市、县领导。

    为完成全区“十二五”减排任务,2015年全区需消减4700吨氨氮,其中城镇生活源氨氮4250吨。因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发挥多大减排效益,将直接决定我区“十二五”减排任务能否完成。按照《广西“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2015年污垃项目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必须完成2086公里管网和13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消灭县级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

    在我区13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中,2014年应开工70个,绝大部分要求在2015年6月份建成投运,但截至目前,只有9个项目已经建成,32个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22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其中,陆川和博白属于九洲江流域的重点区域,河池的罗城在2014年10月就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受到区域限批;来宾2014年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能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而受到区域限批,至今尚未解限。

    2015年应开工的6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中,则有荔浦县修仁镇、临桂县五通镇等6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前期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记者卢盈 通讯员昌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