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三期)

03.08.2016  21:40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接到投诉件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派出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现将第三期环境信访投诉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那楼镇政府未经屯良村村民同意,擅自在坛农山麓占用集体农用地建设垃圾场,严重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问题  

  经查,群众指认的新建垃圾场应是那楼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该项目与那楼镇屯良村那棉坡坛农山垃圾填埋场相邻,总投资约800多万元,占地面积12.1亩,在项目征地过程中,均与农户签订了相关征地协议书,并足额支付了征地补偿款。该项目是经城区发改局立项,南宁市城乡建委组织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到点初步审核,并报经南宁市乡村办批准通过后才启动建设。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是通过邀请自治区、南宁市“清洁家园”专家组最终确定了生活垃圾微生物水洗分选资源化组合工艺技术作为我城区垃圾处置的方式,该公司工艺技术入选自治区乡村办编写的《广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案例》。 

  项目建成后,可日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40吨,实现那楼镇垃圾日收日清,并将原坛农山垃圾填埋场的陈年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兼顾中和乡及蒲庙镇部分村坡生活垃圾的消化处理。 

  下一步,将责成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建设,同时做好宣传和群众解释引导工作,消除群众的疑虑。加快那楼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有关规划和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加强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复绿工作,对原垃圾填埋场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垃圾渗滤液围堰截流处理,对陈年生活垃圾进行覆土深埋、垃圾消毒等工作,同时加快做好那楼垃圾填埋点的绿化及管理工作,停止在那楼垃圾填埋点再继续倾倒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