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法律合作法官环境法培训项目调研组到鱼峰区调研

05.03.2015  14:30

摘要提示: 图为调研组深入了解鱼峰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图为调研座谈会现场  中新广西网3月5日电(李佳军 陈杨)3月3日下午,中欧法律合作陕西、甘肃、广西法官环境法培训项目调研组项目到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就环境保护审判...



图为调研组深入了解鱼峰法院环境保护法庭


图为调研座谈会现场

 
   中新广西网3月5日电 (李佳军 陈杨)3月3日下午,“中欧法律合作陕西、甘肃、广西法官环境法培训项目”调研组项目到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就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和环保法庭建设情况展开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该院的立案大厅、申诉接待厅、环保法庭调解室、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室。随后,调研组与鱼峰法院党组成员、环保法庭审判业务骨干进行了座谈。

  会上,鱼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擎晴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该院自成立环境保护法庭以来,审理的环保案件的数量、类型及特点,就通过设立环保法庭调解室等调解手段创新环境保护案件审理模式进行了重点介绍,并向调研组反映了该院在环境保护法庭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人员配置不齐备等困难和问题,就完善环保法庭建设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调研组表示,鱼峰法院环保法庭成立不到一年,在短时间内取得了较大的实际成效,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有序稳步发展,环保法庭的建设经验值得学习与推广。

  调研组项目经理金道格表示,通过与该院环保法庭一线审判人员就该合作项目的培训重点、培训方式等进行深入而细致的交流探讨,将在下一阶段的培训中重点就环境司法思维、环境纠纷处理机制、环境法的新发展、欧盟环境法等培训内容进行讲解,从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两个方面提升三省法官环境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环保法庭在保护环境方面的有效作用。

  据悉,鱼峰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于2014年6月12日揭牌成立,是广西首个环保法庭。在环境审判工作中,该院推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方式,将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化审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2014年全年,该院共审理环保案件19件,审结19件,结案率达100%。通过成立环保法庭,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发挥了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作用,为柳州城市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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