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管执法蓄势发力积极响应新环保法实施
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正式实施,落实好新环保法,重在监管执法。为配合新环保法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成为落实新环保法的最直接手段和最有力措施,也是全面推进环境法制的首要任务。为此,南宁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磨砺以须,蓄势发力,以切实行动积极响应新环保法实施。
创新“四项机制”规范发力。为适应环境执法从严的新常态,市环保局创新抓紧制定《环境监察“定责、履职、问责”暂行规定》、《环境违法行为综合惩处暂行办法》、《环境监管巡视督查办法》、《污染跨区域联防联控合作机制》等四项执法机制,不断细化和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和标准,使环境监管执法的网越织越密、越铺越严。
实施“扫描定位”瞄准发力。为确保新环保法顺利实施,乘着圆满完成2014年体操世锦赛环境质量保障任务的执法强劲势头,市环保局于2015年元旦前再次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综合督查检查行动,进一步督查掌握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制度情况、环境执法后督察情况、企业排污达标等情况,并要求各县(区)全面梳理环保监管基础工作材料,掌握辖区监管底数、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环境安全形势,明确执法重点领域和对象,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和即将开展的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工作找准目标、打稳基础。
建立“执法衔接”联动发力。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意见的通知》(南环字〔2014〕95号),建立了环保、公安部门打击环境犯罪共八项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打击涉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犯罪行为。目前,环保部门已按规定向公安部门移送了1起环境违法案件,并正在抓紧建立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强化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和查处。
启用“移动执法”智能发力。经过两年多的精心准备,2015年1月起,市环保局正式启动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市级环境执法人员可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监管任务、执法过程和案件处理的全程“留痕”管理,实现环境执法的规范化、高效化和智能化。我市移动执法将利用2年时间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全覆盖。
同时,全市各级环境监管执法队伍正在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三机制、五结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下一步,即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环境执法联合行动,对环境违法者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行政拘留”等执法新手段,并部署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清理阻碍环境监管的“土政策”等,让环境执法真正成为向污染宣战的强有力武器,让排污企业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想违法,努力使我市达到环境安全新高度,实现环境监管执法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