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04.11.2016  15:31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九成多城市站已完成交接

  来自环境保护部的消息显示,截至10月24日,全国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已交接完成1324个,完成率达92%,仅112个尚未完成,全国城市站运维交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其中,四川、河南、河北、安徽、海南、北京、宁夏、陕西、广东、辽宁、江苏、上海、天津、广西、云南、黑龙江、湖南和贵州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运维交接工作抓得实、抓得快,推动有力,比规定时间提前一周率先完成任务,江西、湖北、贵州、青海等省已基本完成任务,浙江、吉林、新疆、福建等省任务完成率也达到了80%以上。总体来看,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交接工作

  实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是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重要内容。

  今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积极推进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对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培训会上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各地环保部门高度重视事权上收工作,与运维公司通力合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通过制定详细的交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等方式,及时协调和解决运维交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层层分解任务,细化交接方案,将每一个监测点位的交接责任落实到人,对交接内容、交接程序、注意事项、完成时限、后续工作及质量保证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严格时限,限期完成交接任务

  据了解,根据运维交接工作时间要求,各省在制定交接工作方案中,细化了交接时间,明确每一个站点的交接时限,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任务。

  北京、河北、河南省(市)环保厅(局)抽调大量技术骨干集中时间开展交接工作,建立国控空气站交接微信群、QQ群,动态掌握现场交接情况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宁夏、陕西、广东、辽宁、云南、四川等省(区)建立交接工作调度制度,每天对交接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不到位,进度相对不符合要求的城市进行通报,有力推进了运维交接工作。

  强化协调,形成多方支持合力

  据介绍,为确保城市站社会化运维交接工作平稳过渡,河北等17省环保厅加强与运维公司的交流沟通,全力配合做好站房用地、安保措施、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人员出入等监测系统日常运行基础条件保障。

  四川、江苏等省协调主流仪器生产厂家的售后技术部门,全力配合国控站交接中的仪器测试工作,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仪器维修问题,确保交接期间监测工作不断,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不中断、不出现大幅波动,实现平稳交接过渡。

  天津、广西、云南、黑龙江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交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地方环保部门即查即改,部分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由省环保厅协调运维公司和相关城市环保部门联合解决。

  安徽、河北和海南等省主动与运维公司建立协调机制,指定责任人及时处理和解决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了交接的效率和速度。

  注重保障,保证运维基础条件

  城市站运维保障条件关系到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为此,各省(区、市)均提出要“扶上马、送一程”,明确要求要做好上收后的相关保障工作。

  其中,特别要积极协调做好站房用地、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不允许出现非正常断电、断网等情况,无故不申请进入城市站站房。

  在场地租赁方面,各省(区、市)积极协调站房权属方与运维公司移交并改签租赁协议。对城市站电力、通讯无独立户头的,协调运维公司与监测机构达成了代收协议,年终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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