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公布 京津冀空气质量好转

27.07.2015  16:39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015年上半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继续开展环境空气、酸雨、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城市噪声等各环境要素监测。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地、州、盟所在地)共1436个国控点位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470个城市(区、县)共1011个点位开展了酸雨监测,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及浙闽片河流共956个国控断面(点位)开展了地表水水质监测,有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301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开展了海水水质监测,291个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罗毅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地、州、盟所在地)达标天数比例在5.5%~100%之间,平均为72.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7.3%,其中轻度污染比例为18.7%,中度污染占5.2%,重度污染占2.7%,严重污染占0.7%。首要污染物为PM2.5。

  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以下简称74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21.1%~98.9%,平均为68.0%,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O3。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好转。74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台、郑州、唐山、石家庄、衡水、济南、邯郸、沈阳和太原,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拉萨、惠州、舟山、厦门、中山、珠海、深圳、昆明和福州。

  上半年,开展酸雨监测的全国470个城市中,有164个城市出现过酸雨。与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6)比例、较重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0)比例和重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4.5)比例分别降低4.5、5.8和3.2个百分点,全国酸雨污染状况总体有所改善。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南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重庆西南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约7.6%。其中,较重酸雨区占国土面积的1.6%,与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区面积、较重酸雨区面积均降低2.4个百分点。全国酸雨频率均值为14.8%。目前我国酸雨类型仍以硫酸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