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创新约束机制促进乡村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9.11.2015  17:46

  针对环境卫生反弹顽疾和乡村建设活动开展不平衡现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充分利用“以奖代补”政策,创新奖惩机制,开展乡村建设量化考评,建立责任网格化管理,促进全县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舆论宣传上再升温,工作机制上再健全,工作方法上再创新,督查奖罚上再严明。

  构建一个网络。将县城、乡镇、村屯划分为三级网格,以“县城、乡镇集市、村屯”责任网格为平台,通过县、乡、村挂点包村工作落实到点,将“美丽环江”乡村建设活动任务层层分解到单位、乡镇、村屯和责任人,建立责任细化、标准明确、管理规范、全面覆盖的乡村建设活动责任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活动开展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职责履行全覆盖”。

  完善一套机制。制定完善 “美丽环江” 乡村建设量化考评奖惩办法,有针对性地量化和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手段和程序,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三化”牵头单位及县乡村办组成考评小组,采取日常检查、督查暗访、量化考评、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乡(镇)和后盾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在“美丽环江”乡村建设履行职责、“三清洁”、“三化” 建设、长效机制等指标完成情况,实现工作制度化、指标化、具体化、责任化,有效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及干得越多、责任越大、差错可能越多的问题。

  强化考评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建设活动经费补贴、年终绩效考评、领导干部职务升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驻村工作队给予表彰和年终绩效考评加分,对季度排名前5名的乡(镇),分别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在日常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乡村办以督查整改通知的形式通报给责任单位予以整改;对季度排名后3名的乡(镇),分别扣年终绩效考评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年度评优评先,由县委分管领导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三个季度排后三名的乡(镇),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被县、市、自治区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暗访组通报的乡(镇),相应扣年终绩效考评分值,由县领导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通报涉及到村屯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包片村干部、乡镇包村领导、乡镇包村屯干部不得参加该年度评优评先;年内连续两次或多次被曝光或通报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员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狠抓运用落实。新的工作机制在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实施,10月下旬至11月份上旬,环江县组成3个考评组,深入全县12个乡(镇),随机抽查并实地考评了36个行政村108个自然屯的环境卫生情况,量化考评了2015年第三季度各乡(镇)“美丽环江”乡村建设履行职责、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长效机制等指标完成情况。并召开量化考评结果通报暨生态乡村建设推进会,对排名前5名的下南、水源、大安、大才、驯乐等乡(镇)分别给予5万元、4.5万、4万元、3.5万元、3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对排名后3名的思恩、长美、东兴等乡(镇)扣年终绩效考评分,并由县党委政府领导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乡镇主要领导作整改表态发言。通过量化考评和奖惩机制,触动了乡镇、部门、联系单位一把手的面子,各乡镇、各部门都有了危机感和紧迫感,让全县重视乡村建设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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