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毁林种甘蔗被举报主动投案 其妻子与林场协商
02.02.2016 11:40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男子毁林种甘蔗 被举报主动投案
其妻积极与林场协商,愿“退耕还林”
柳州市男子阿明,将国有三门江林场的多处林木烧毁后种植甘蔗。被举报后,阿明主动投案,而阿明的妻子则积极与林场协商赔偿,将甘蔗等作物处理后返还林地给农场。昨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以阿明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07年至2015年3月,阿明采用覆盖、喷洒除草剂、火烧等方法,毁坏了国有三门江林场大朋分场“六香岭”林地的植被,平整林地,改变用途,种植甘蔗等农作物。经测量,被毁林开荒非法占用的林地面积为33.45亩。2015年6月15日,在被举报后,阿明到公安机关投案。
事发后,阿明被采取强制措施,而阿明的妻子闻讯后,积极与三门江林场大朋分场取得联系,表示愿意“退耕还林”并与林场达成协议,由她在2015年7月1日前将占用林地上农作物处置后交还给林场,今后不再干涉、干扰林场的经营,而林场对阿明的行为予以谅解。经过测量,阿明在非法占用林地期间毁坏萌芽林约3600株,损失的价值达6500元,阿明的妻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代为赔偿了该损失。
城中法院审理认为,阿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数量达33.45亩,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地罪。鉴于阿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罪行,是自首,其亲属代为赔偿林场经济损失,林场亦对其行为予以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吴漩漩)
编辑:周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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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