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局植物生活小区获“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20.02.2017  21:35

  2月19日,自治区气象局接到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命名南宁海关等198个单位为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的决定》(桂爱卫会〔2016〕7号)(以下简称“决定”)通知,“决定”对2016年爱国卫生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集体进行表彰,区气象局植物生活小区被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区局高度重视植物路气象小区卫生文明创建工作,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爱国卫生各项创建工作,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努力推进各项创卫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大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小区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小区的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整个小区综合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各项指标全面达到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的考核标准。

  植物路气象小区继新竹路气象小区和民族气象小区之后,区局所辖三个气象小区全部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文/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