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价格如何定 居民企业坐下谈

11.09.2015  22:44

听证会现场。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廖志荣摄

听证代表发言。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廖志荣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9月11日讯(记者 黄河畅 实习生 廖志荣)11日上午,自治区物价局召开广西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暨实行长输管道最高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听证会,共有包括12名消费者代表、5名经营者代表等在内的26名参加人针对如何制定分档气量,如何制定居民用气价格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工商业补民用,不是办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西管道天然气价格主要分为居民生活用气和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于广西属于天然气能源匮乏地区,使用天然气成本较高。数据显示,我区大部分城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4.60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在4.60元-5.60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在5.10-5.80元/立方米。

      在听证会上,有代表提出:长期以来,为了保证较低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少企业需要多交“气费”,长此以往,给企业经营造成了很重的负担。

      柳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代表曹清文说:“目前柳州还没有接通长输管道,天然气主要还是通过槽车运输,成本平均为4.6元/立方米,价格高的时候甚至会超过5块钱,然而柳州居民用气3.8元/立方米的价格已经维持了将近十年。这就需要工商企业多缴费,来填补居民用气价格较低带给燃气企业的亏损,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代表周永革也表示:“工商业多缴费已经很难填补燃气企业在民用领域亏损的缺口,这也给了燃气企业很大的压力。给燃气企业减负,才有利于燃气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证居民用气安全。

      消费者代表黄宁说:“作为消费者,我们都希望用气价格越低越好。可是如果燃气企业亏损,我们的用气安全岂不是不能保证了?”

      不少代表认为:居民用气价格不宜再降,一旦燃气企业因为亏损无法正常运营,受害者还将是群众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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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香莹  作者:黄河畅 廖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