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一女子被人冒名在南宁开公司 自证清白不容易

20.05.2015  13:20

图为凌盛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注册信息。

田东人黄女士在厦门注册公司时,发现有人盗用其身份证已在南宁注册公司,她是“法定代表人”

被人冒名开公司 自证清白不容易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姜锋  文/图

        今年5月初,田东县人黄女士与丈夫杨先生到厦门市工商部门注册公司时意外发现,她去年7月已是广西凌盛广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事让她又惊又怕:自己为什么会成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家公司是否做了违法的事?她又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册公司

        发现自己已经“有公司”

        黄女士是田东县林逢镇人,今年20多岁。据她介绍,2008年她来到南宁务工,一个人租住在大沙田的出租屋。2009年3月的一天晚上,一觉醒来,她放在窗户旁的挎包不见了,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少许现金,因为损失不大,涉世未深的她并未报警,次日就赶回田东县补办了新的身份证。她现在使用的身份证,是田东县公安局2009年3月23日核发的。

        此后,黄女士又辗转几个地方,最终来到厦门工作,并认识了江西小伙杨先生,两人2013年结婚。为了发展事业,今年5月初,两人决定以黄女士的名字在厦门注册一家公司。他们向当地工商部门递交了注册公司的材料,5月5日却接到工商部门的通知: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黄女士已在南宁注册广西凌盛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凌盛公司”),故不符合要求,退回材料。

        黄女士说:“我接到这个消息都懵了,因为我最近几年很少回广西,更没去注册过公司,这个公司是怎么来的呢?”随后,经家人帮忙,确定了南宁这家公司确实存在。她说:“要注册一家公司,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给工商部门审核,估计是我的身份证被盗后又有人拿去注册公司了。”

        “我不知道凌盛公司是否做了违法的事,是否会给我的生活带来影响,我5月6日就赶回南宁处理这事了。”黄女士说,回到南宁,她到工商部门打印了凌盛公司的《电脑咨询单》: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1日,注册资本300万元,营业地址在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9号华亿大厦305号,经营范围包括平面设计、广告代理发布、汽车租赁和销售五金交电等,法定代表人就是黄女士的名字。

        黄女士说,此后几日,她去了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让她准备材料,然后再介入调查。她去了辖区派出所,值班民警说尚未接到有关该公司的案件举报。无奈之下,她拨通了本报热线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