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检察院与环保部门建立司法协调联动机制

25.05.2016  14:45

  广西检察网5月25日讯(通讯员  黄色秀) 为了切实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美丽田东建设,田东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四部门联合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联动机制明确规定了部门工作职责,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线索和有关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向检察院进行报备。检察院在加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中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涉及环境类案件依法、高效、规范、公正地处理,对在法律监督中发现的环境执法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对环境资源的监管保护职责,形成联动合力。 

  为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常态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三大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联合执法情况,共商保护环境的对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执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密切沟通,联系会商,及时反馈情况。三是建立联动执法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互通共享。组建专家库,组织建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犯罪案件侦办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律师、技术骨干的专家库,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专业支持。建立督导检查和奖惩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环境资源破坏‘零容忍’、“零懈怠”,加大惩治力度。建立联合培训和交流学习机制,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联动执法取得实效。 

  “联动执法节省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效率,避免了监管的‘死角’和漏洞,对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让老百姓共享山清水秀的环境起到了很大的能动作用。”田东县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梁副检察长深有感触地说。 

  (作者单位:田东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