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检察院及时依法救助刑事被害人家属4万元

23.12.2015  17:04

  广西检察网12月23日讯(通讯员李艳宁)“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感谢控申干警亲人般的关怀,这面锦旗代表我们全家的心意,谢谢你们对我们的帮助.....”12月17日上午,田阳县那坡镇那驮村辛某将一面印着“情暖人间、心系百姓”锦旗送到该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手中激动地如是说道。辛某是该院最近办理的一起对94岁高龄老人时某和13岁女孩黄某施以救助的代理人。 

  据悉,今年6月,时某的儿子黄某某因琐事突遭他人手持锄头打伤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多年前,黄某某与其妻子离婚后,靠种农活独自抚养94岁高龄母亲及供养女儿读书,是家里的全部支柱,如今黄某某一遇害,其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尚未成年的女儿即变为孤苦无依,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祖孙俩生活十分困难。为此,田阳县检察院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活动程序。 

  经调查核实,时某及其孙女生活确实十分困难,符合《田阳县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救助案件提交到县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后,得到县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申请,成功地为时某及其孙女黄某申请到4万元救助金并在第一时间发放到时某的账户上。 

  今年以来,田阳县检察院注重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8人,发放救助金额8.2万元,及时给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近亲属送去温暖和关怀,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作者单位:田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