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的通告

11.12.2015  11:03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简化电信网码号资源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结果形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部署与安排,我局决定将原电信网号码使用批复文件和原《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统一调整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现通告如下:

通告公布之日起我局将正式启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此前,我局已发电信网号码使用批复文件、《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在使用期限内继续有效。如相关单位办理变更、续办等事项时,我局将回收旧批文件、证书,换发新《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