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电动车搭3个娃 超载妈妈挨处罚
晚报讯 12日,柳州交警继续在各路口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一位女士驾驶电动车居然搭载了3个小孩,行进中摇摇晃晃,相当危险,民警立即将车拦下,纠正了此危险行为,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当日下午2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在海关路、雅儒路与北雀路交叉路口整治摩托车、电动车。由于正值孩子下午上学高峰时段,不少家长骑摩托车、电动车送小孩上学。在车流中,民警刘华发现,有一位女士驾驶的电动车上竟然搭载了3个小孩,其中,1个小男孩坐在驾驶人前面,驾驶人后面坐着2个女孩,民警当即将车辆拦下。
电动车驾驶人吴女士解释说:“电动车最后面坐着的穿红衣服的女孩是邻居家的孩子,她的父母没空送她上学,正好我的2个小孩和她就读同一学校,所以她父母就请我帮忙将小孩一起送到学校,所以我就搭着3个小孩出门了。”
吴女士戴了安全头盔,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但民警对吴女士无视孩子安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教育,并告知其电动车在城市道路只能搭载1人,而且要安装固定座椅,确保孩子的安全。超载行驶,孩子又没法固定,一旦发生碰撞,孩子无法进行自我保护,极易摔伤,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柳州市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两轮电动车可以搭载1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坐椅。达到驾驶两轮电动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民警对吴女士处以50元罚款。同时,因离学校已经不远,孩子也读高年级了,民警刘华便让吴女士将小孩放下车,通过护学通道步行到学校。
柳州交警提醒广大家长,若自己没时间接送小孩,需委托朋友接送,首先要保证小孩的出行安全,切勿让小孩搭载超员车辆。若遇到万不得已的情况,家长可让朋友搭乘出租车或公共汽车接送,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更要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记者 潘贵华 通讯员 阳玮勋/文 通讯员 韦春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