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有望出台 超标电驴或列入机动车管理

24.07.2015  10:29

南宁街头的电动车事故时有发生。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邹财麟摄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望出台

超标电动车或列入机动车管理

        广西新闻网 -广西日报记者  王艳群

        随着电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广西一些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相应的保险业务,但市场反应冷淡,上牌车辆的车主中,自愿购买者仅为3%。对于电动车强制性购买保险问题,在通过地方立法、政府出台鼓励性措施等办法都不现实的情况下,化解电动车事故风险的出路在哪里?

        他山之石

        柳州电动车由商家送保险

        记者了解到,为了转移电动车事故风险,有的城市已经行动起来,推出了电动车带牌销售并赠送电动车保险的做法。今年1月份开始,柳州市电动自行车开始带牌销售,购车可获赠保险。当地车管部门设立5个登记服务站,正式开始实施电动车带牌销售。市民在经销点购车,在不加价的情况下,就可免费获得经销商赠送的“两轮电动车第三者综合保险”及“两轮电动车意外险”。

        一名电动车经销商表示,购买车辆的市民获赠保险,保费由商家承担,这样的方式让市民的投保积极性相对较高。某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电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通过保险可以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这也减轻了肇事者的经济负担。”但有业内人士提出,这种保险只管1年,1年以后车主是否积极续保也是问题,所以并非长久之计。

        部门说法

        可对电动车采取限行管理

        “虽然电动车强制保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品种,但是在管理上,职能部门还是可以采取一些管理办法对事故风险进行控制的。”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意愿强烈,交警部门也可以对电动车的通行权进行调整,在一些事故高发、容易拥堵的路段,对没有购买电动车保险的车辆采取较大范围的限行措施。

        类似问题的解决需要保险公司配合,具体做法就是对参保的电动车发放标志、标牌,张贴在电动车显眼位置。在一些规定限行的路段,电动车可以凭参保标志通行。这样可促进电动车驾驶员积极参保,从而化解和降低事故风险。但类似办法需要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才能实行。

        出路展望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望出台

        据了解,早在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就颁布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目前依然沿用这套标准。业内人士表示,尽管该标准对行业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局限性越来越明显。严重滞后的标准不利于电动自行车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关于重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国标的呼声高涨。

        有业内人士透露,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有望出台,其中规定最高车速不大于25公里/小时,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新国标出台后,在形成市场洗牌的同时,也将加速形成产业新格局。届时,争议多年的电动自行车速度、重量等标准以及管理问题,将会有实质性进展。

        南宁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等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以后,电动车保险问题也将有望得到解决。新标准出台后,如果超标电动车达到了摩托车的标准,就将列入机动车范围进行管理。如果市民想得到相关的便利,就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强制参加机动车保险,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