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GPS电动车被盗 商家告知电动车位置后无需赔偿?
蒋女士的新电动车安装GPS后没多久,就被盗了。根据合约,电动车丢失60天仍没有消息,GPS商家应赔偿一辆电动车。不过,在蒋女士的电动车丢失超过60天后,于日前有了消息。近日,蒋女士找该GPS商家要求赔偿一辆新电动车,理由是其电动车丢失时间已超过合约中约定的60天,商家理应赔偿一辆新电动车。但商家则认为他们已告知蒋女士的电动车所在,不同意赔偿。
电动车被盗商家拒赔
2015年10月初,市民蒋女士在中华路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销售人员建议她安装GPS,即便电动车丢失还能进行定位。于是,蒋女士当场在中华路一家店铺安装了GPS。合约上约定,如果电动车丢失,商家有义务在60天内监控到电动车所在位置,反之必须赔偿一辆新电动车。
当月18日,蒋女士去南棉路购物,晚7时多发现电动车被盗。第二天,她立即向GPS的商家——深圳市泰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南宁总部(以下简称商家)提交了相关资料。
在蒋女士提交资料40多天后,商家通知她电动车有了消息,监控到在扶绥县,但必须其本人到当地派出所领取。当她赶到扶绥县时,发现商家所说的电动车并不是自己的。商家工作人员对此回复是:蒋女士提交材料时没有核对清楚信息。
2015年12月19日,距离提交材料已满60天,蒋女士的电动车仍没有消息,她便找到商家讨说法。工作人员称要核对材料,让蒋女士7天后再过去。之后,蒋女士提前找到商家。在一番推脱后,商家称再过3天就赔一辆新电动车。
之后事情出现了转折。2015年12月29日,工作人员告知蒋女士已经有电动车的消息,现在扶绥的派出所里,建议蒋女士带上资料过去领取。此时,蒋女士已经不想追回被盗的电动车,她认为此时已经过了协议上说的60天时间,商家理应赔偿一辆新电动车,但商家不同意。
商家称没有违反协议规定
对此,该公司周姓负责人表示,超过协议规定时间没找到线索赔车这事,该公司有过先例,前提是在60天内电动车销声匿迹,没有监控到其去处。而蒋女士的电动车目前已经有了消息,因此,解决办法就是建议蒋女士带上资料到扶绥当地派出所领取电动车。因此按协议内容,不予赔偿新电动车。工作人员还称,目前蒋女士的相关材料已被公司一名李姓技术人员带到扶绥,随时跟进电动车的行踪。
记者在GPS产品服务协议样本上看到,第四条的理赔细则上写明:“当本协议车辆因被盗窃、抢劫、抢夺而丢失,经案发地公安机关立案证明,满60日通过电脑平台、手机APP无法显示车辆位置或行踪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理赔。在乙方提出理赔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指定赔偿一辆类似款式的新电动自行车给乙方,但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支付50%的GPS设备损失款。”
针对商家的回复,蒋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曾质问商家为什么没有及时告知电动车的动向,对方的答复是蒋女士没有向派出所、商家跟进消息,责任在于她。“前后除了第一次给的错误消息,总公司一直没有电话通知,我将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
律师认为商家应按协议赔偿
那么,商家到底应不应该赔偿一辆新的电动车?昨日下午,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明堂认为,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必须遵守协议(或合同),协议达成后要严格执行标准。因此,商家应当向蒋女士赔偿一辆电动车。
赵律师还表示,蒋女士可以根据协议内容要求商家赔偿,如果商家不赔偿,蒋女士可以立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起诉至法院。此外,工商部门还可以从中进行协调,如果调解不成功,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诚信榜单,公布处理商家的不履行协议的不诚信行为,以此促进商家诚信经营,这也能体现了工商部门的作为。 (记者 韦薇)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