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车超员专项整治首日211人违法超载被查处

01.06.2016  23:06

  一男子骑电动车违法搭载两名女子被拦下,被查先急着挡脸  记者  宋延康    摄

  祖孙三代同乘一辆电动车  记者  劳艳燕    摄

  民警拦下违法超载的两名车主    记者  宋延康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成龙  通讯员  黄东玲)“电驴”一族注意了,“电驴”搭载两人以上被严查。昨日起,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超员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当天,交警部门共查处211起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行为。

  昨日上午10时许,在东葛新民路口,一名年轻男子驾驶一辆黑色电动车从东葛路右转向新民路。电动车上除了驾驶人,后面还坐了两名年轻男子。执法交警见状立即拦下电动车,并告知驾车男子,他驾驶电动车搭载两人违反了交通法规,被要求参加3小时交通安全学习。

  在民族朝阳路口,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后座搭载了一名女子,前面踏板上还站着一名大约3岁的儿童。执法民警拦下该男子后询问得知,他们是一家三口,为了出行方便,就一同乘坐一辆电动车到市中心买东西。

  民警表示,一家三口同乘一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十分常见,有的是一人在前面驾驶,后面坐着一个大人抱着小孩;有的是夫妻坐在电动车上,小孩站在踏板上。但是,这样看似方便的行为是十分危险的,一旦发生事故,小孩无论是被大人抱着还是站在电动车踏板上,都很容易受伤。根据规定,一辆电动车除驾驶人外只能再搭载一人;如果搭载12岁以下的儿童,应该安装固定座椅,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另外,还有一些“奇葩”的载人方式。比如,记者在东葛葛村路口看到,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后座搭载一名女子。这名女子不是朝电动车行驶方向正向乘坐,而是面朝相反方向乘车;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乘车女子没有按规定坐在后方,而是坐在电动车前方,驾车男子抱着女子骑车。执法交警表示,这些乘车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安全隐患很大。

  据统计,在昨日的整治行动中,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超员违法行为211起,其中电动车204起,摩托车7起,学习192人,处罚12人。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分为突击整治阶段和长效整治阶段,突击整治阶段从5月31日至6月5日,6月5日之后是长效整治阶段。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