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检察院律师阅卷实现100%电子阅卷

15.11.2016  14:38

  广西检察网11月15日讯(通讯员    石玉芳)“直接用光盘刻录就行了吗,以后都不用复印案卷材料了?”“是的,以后都是电子阅卷了,复制材料直接用光盘刻录,不用再复印材料了。”近日,一名新律师在港南区检察院调阅卷宗时问到。 

  据悉,为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港南区检察院对所有的案件实现电子化运行,并通过制作电子卷宗推进律师阅卷电子化模式。电子案卷就是把纸质案卷录制成电子案卷,并上传至案件承办人的统一业务系统以及律师阅卷的律师阅卷系统,案件承办人与律师可以通过对应的系统进行电子阅卷。 

  为了实现律师100%电子阅卷,该院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卷宗制作、案卷调阅和律师接待等工作,并配备专门的扫描仪、电脑、摄像机等设备方便制作电子卷宗和律师阅卷,确保了电子卷宗工作顺利进行。 

  实现电子卷宗阅卷后,极大地方便了律师阅卷,实现了无纸化阅卷,节约了司法成本,同时也有助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等各环节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律师阅卷33人次,阅卷实现100%刻录电子卷宗。 

  (作者单位:港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