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区6.7万辆电梯仅有533台投保投 安全需重视

05.08.2015  11:00

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将支付受害人赔款

广西6.7万辆电梯投保率不足1% “裸奔”的电梯:消费者喊你买保险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房敏婕

8月3日,湖北荆州电梯事故受害者向柳娟的遗体火化,丈夫张伟给妻子的信中写道:“你用你年轻的生命为全国人民上了一堂乘坐电梯的安全教育课,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这封道别信令无数人动容。然而,记者昨日从广西保监局获悉,目前广西有6.7万辆电梯,截至2015年6月底,全区仅有533台电梯投保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不足1%。这些“保险裸奔”的电梯无异于巨大的安全隐患。

上月全国共发生十起电梯安全事件

“电梯好可怕!看了那么多事故现场的视频,我决定上下班走楼梯了”。市民黄女士谈起电梯事故心有余悸。的确,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地“电梯吃人”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根据记者获取的数据显示,仅今年7月份,便发生了沈阳华阳电梯滑落事件、荆州电梯吃人事件、河南信阳电梯死伤事故、江苏无锡电梯卡人事故、梧州电梯伤人事件等近十起电梯安全事故,尤其是湖北荆州的电梯吃人事件,运行中的电梯短短数十秒时间便吞噬掉一条生命,令人毛骨悚然。

广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电梯安全问题成为目前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广西全区电梯总量已超过6.7万台,且正以近20%的增速递增:“电梯的使用年限一般超过15年就属于老旧电梯,进入电梯故障的高发期,随着电梯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若不注重定期维护、保养等问题,未来我区电梯出现风险概率将愈加增大。”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能未雨绸缪

如何减少电梯安全事故?谁来督促电梯定期维护、保养?发生安全事故后电梯使用者、所有者相互推诿,受害人如何快速得到赔偿?这些问题成为了老百姓最为关注的电梯安全问题。其实,只要电梯的使用者、管理者、生产者任意一方购买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上述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解决。

什么是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据介绍,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是由电梯业主或管理者投保,如果电梯在正常运行中发生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通俗来讲就是,电梯业主或管理者购买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一旦电梯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款,确保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

对受害人来说,保险赔得再多,也不如不出事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不仅注重出险后的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会定期对投保单位开展安全状况抽查,及时提出专业的防灾防损意见书,将电梯的潜在隐患消灭于未然。

全区仅有533台电梯投保

去商场、上高层、上下班……我们每天都在坐电梯,然而,你可知道,你乘坐的电梯,很有可能是“保险裸奔”的吗?这得从广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情况说起。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自治区质监局、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探索在全区范围内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要求全区范围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即各宾馆、商车、车站、饭店、休闲娱乐场所、医院、公园、学校、幼儿园、景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自觉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同时,还鼓励住宅楼,生活小区、办公楼、写字楼等其他场所的电梯的使用权者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2014年底,广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正式开始试点,本报多次进行了报道。试点明确了“2015年底前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率达80%以上的目标,公众聚集场所及企事业、写字楼每台电梯的保费分为500元和1000元两档,保障程度分别为: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为300万元和600万元;居民小区的生活电梯保费分为150元和300元两档,保障程度与公众聚集场所及企事业、写字楼的电梯一致。”

“试点全面启动半年来,由于电梯使用管理方的投保意愿不强,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仅有533台电梯投保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不足1%,与广东等发达省份70%以上的投保率差距巨大。”广西保监局相关数据显示,这意味全区绝大都数电梯都处在裸奔状态,缺乏保险公司第三方的监督,电梯使用管理方是否及时维护除应付电梯监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外仅靠自觉,电梯安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记者还了解到,在广西,电梯责任险目前是六家公司共保,具体的投保是在人保,也可以在质监局特检院年检的时候投保。电梯业主只要找到这些保险公司,递交电梯检验申请材料及保险告知函回执,申报人所在地的人保财险分支机构派人上门协助办理投保手续。由于投保了的电梯上会有保险标识,因此消费者今后可以安心地选择乘坐投保的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