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电驴闯电梯令人心慌 广西拟就电梯安全立法
近年来,伴随着电梯的广泛使用与普及,电梯安全事故、困人故障时有发生,给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对此,我区拟就电梯安全立法。目前,自治区法制办正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 避免“踢皮球”
未明确责任单位不得使用
[拟规定]
保障电梯安全,首先要明确责任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质监、住建、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另外还规定,电梯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明确使用单位,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其中,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为使用单位;共有产权的电梯,共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使用单位;政府出资建设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电梯,管理者为使用单位。
[记者调查]
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目前,我区电梯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是很明确,存在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对分离的状态,一旦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容易互相推诿扯皮,谁都不管。
生活中,有的电梯由开发商负责管理,有的由小区业主自己管理,有的则交由小区物业管理,还有的委托电梯维保公司管理。此外,还有个别是“没有物业管理、没有维保单位、没有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
2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探索“共享电梯”建设模式
[拟规定]
针对必须改造,但又特别难集资的老旧电梯,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共享电梯”的投资建设新模式。在新建住宅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中,鼓励房地产开发单位、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及社会组织等,依法探索新的商业模式进行投资、管理运营。
[记者调查]
不少上世纪建设的老旧小区没有电梯,一些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上下楼很困难。近年来,南宁市老旧多层小区加装电梯的呼声高涨,但由于加装电梯的费用不菲,所需资金该由谁来出一直备受争议和关注。
“比如今后可以由开发商或者电梯公司先垫资安装,居民持电梯卡刷卡乘梯,按次交纳电梯费。”对于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宁波等地已经有类似的尝试。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今年2月,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北京朝阳区老小区柳芳南里10号楼的三个单元,就以“共享电梯”的方式加装了三部电梯。电梯由一家房地产公司代建安装,并给居民发放了可充值的电梯卡,居民无须交纳电梯维保费或电费,每次乘坐电梯的刷卡费用为0.3元。
3 预防事故
拟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
[拟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拟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养老机构、行人过街天桥、过街通道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电梯安装安全监测系统,建立电梯运行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并与维护保养单位的远程监测系统联网,对其运行情况实施监督。
[记者调查]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绝大部分公共场所已经推行了电梯保险制度,但居民住宅小区的电梯大多处于“零保险”状态。对住宅小区等非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征求意见稿也拟规定推行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给电梯购买保险有什么好处?业内人士称,保险的作用包括事先防范和事后补救,如发生电梯事故,一方面可以有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另一方面,也会减小电梯使用单位的压力,提高对受害者的救助赔付能力。
4 应急救援
救援电话要全天畅通
[拟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保证电梯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有效应答,并做好记录。
接到故障通知后,维保人员应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设区市城区抵达现场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应不超过一个小时。
[记者调查]
近来,电梯困人事件时有耳闻,应急救援是否及时非常重要。
据介绍,有些小区的电梯困人后,被困人员按了紧急呼叫却无人应答,这让被困者很容易产生恐慌情绪。以前,实际操作中已有这项要求,如今写入法规,将更具强制性。
5 安全评估
使用15年以上要“体检”
[拟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或者安全评估: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因电梯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曾遭遇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需要继续使用的。
[记者调查]
目前,各个小区的电梯使用情况、维保情况、电梯质量等不尽相同。有些小区的电梯“未老先衰”,物业公司觉得维修费用太高,不如换一台,但有些业主认为物业此举可能有猫腻,电梯修一修还能用。在这种分歧下,可以通过安全评估给电梯做一个公正的“判决”。此外,对一些使用多年的电梯,也可以先评估再下决定是否要其“退役”。
“目前广西有近2000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处有关负责人说,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电梯的使用年限没有强制性的报废规定。今后,如果建立安全评估制度,经评估后能够继续使用的电梯,可以继续使用;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老旧电梯,可考虑借鉴外地经验,采用“三个一点”的方式进行更新改造,即更换电梯的费用由政府出一点、使用者出一点,电梯制造和维修单位优惠一点。
[ 知多点 ]
数据显示,近年来,广西电梯数量每年均以20%的速度增长。截至目前,我区电梯使用量超过10万台,占全区特种设备总量比例达40%,全区电梯覆盖使用人群达1200万人以上,每人每日平均乘坐次数达到6次以上。
关注电梯安全之乱象
电动车“坐”电梯,电梯广告有隐患,超高物品捅破轿厢天花板……
小区电梯乱象多,该管管了
7月11日,南宁市江南区乐贤路一小区,一住户推电动车进电梯,准备回家充电。 记者 何定坚摄
有的人喜欢通过电梯把电动车运上楼充电;有的住户则将超长超宽的物件塞进电梯,甚至顶破天花板;电梯里的电子屏广告和电梯门广告越来越多……近日,针对正在征求意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市民和业内人士建议,应通过立法约束这些威胁电梯安全的乱象。
1 电驴闯电梯 令人心发慌
家住南宁恒大苹果园小区的李先生(化名)告诉记者,近日他乘电梯时,一名业主骑着一辆电动车冲进电梯,因为空间有限,车主骑在车上不断调整车子的位置,电梯门和轿厢被剐蹭得哐哐作响。同时,由于电动车碰撞,电梯门一会儿关一会儿开,让他心惊胆战。
事后,李先生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时得知,电动车进电梯这种行为,对电梯的危害很大。虽然撞击的那一刻没有发生事故,但它留下的隐患不断积累,最后会造成电梯故障。不过,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记者了解到,对于电动车“坐”电梯的行为,小区物业也很为难:如果允许电动车进入电梯,其他业主意见很大,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如果不允许电动车进电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
2 劝阻不管用 物业也没辙
去年6月,在南宁都市物语小区,业主自发在电梯的角落里安装铁架,约30立方厘米大小,以阻止电动车进电梯。此举也引来争议,有人称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由于遭到其他业主投诉,铁架仅“存活”短短几日,他们就派人拆除了。
在江南华府小区,业主频频投诉电动车进电梯。起初,小区物业想在电梯外拦截,但安装的设施不断遭到破坏,他们向电梯维保部门咨询获知,如果在电梯里面安装铁架,可能无法通过年检。
对此,监管部门也很无奈。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车进电梯会影响电梯安全,但安装铁架也不符合技术规范,“叫停铁架容易,叫停电动车难”。
3 电梯广告多 安全有隐患
电梯广告是小区公共收益的一个重要来源,南宁越来越多的小区也安装了电子广告屏。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些广告屏也会威胁电梯安全。
记者在南宁天筑米兰小区看到,一部电梯的轿厢内竟有七处广告。其中,三面轿厢壁上挂着三幅静态广告面板,还有两个电子屏在不断地播放广告。电梯门上也贴着广告,就连电梯按键上方的位置也没闲着,在文明乘梯的提示下方也藏着广告。除了这些广告,轿厢内还贴着物业的通知。“一进入电梯,就被各种广告淹没了。”该小区一业主说。
一不愿具名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子屏需要布设电线,这是一种隐患。外地曾发生过因线路故障导致电梯起火的事故。
除了电子屏广告,在电梯门上贴广告的做法也不安全,因为张贴的广告容易造成电梯门被卡在墙壁内。记者获知,南宁某小区业委会擅长经营,曾在电梯门上张贴广告,后来有业主提出异议才取消了。
4 长杆进电梯 捅破天花板
电梯里一般都有“载重1000公斤”“限载13人”等字样,但对于装载物品的长度和宽度,却没有相关规定。
南宁一家电梯维保公司的负责人说,在他们维护保养的多个小区里,装修阶段之后,电梯就进入故障高峰期,原因是很多超高超长的材料、家具等被硬塞进电梯。有一次,一居民为了放置一根长杆,把电梯的天花板都捅破了。该负责人说,这种行为非常危险,轿厢上部有很多电源装置、排风扇等,一旦触电,后果不堪设想。
该负责人称,超高超长物品进电梯并非个例,尤其是装修阶段,电梯被“撑”坏的情况较多,希望能通过立法进行制止。(记者 郭燕群 李俭芹)
编辑:黄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