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保安花百元嫖女服务员 事后报警称对方偷他百元

14.08.2015  13:36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申艳 通讯员李忠波)8月11日上午,永福县城一家宾馆的男保安不见了100元钱,怀疑是女服务员拿了,两人发生了争执。民警调查后发现,他们之间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11日上午11点左右,永福镇派出所龙泉社区警务室接到报警,镇上连江路一家小宾馆有人不见了100元钱,民警随后赶过去了解情况。

  那家宾馆一名男保安怀疑是女服务员小芳(化名)拿了他100元钱,这让小芳觉得很冤枉,极力向民警解释,称自己没有拿他的钱,表示愿意让民警搜身来证实自己清白,她一边说一边掏自己口袋。这时,其中一个口袋掉出一张100元的钞票来。

  “这钱是他给我的。”口袋里有100块钱让小芳有些尴尬,脱口而出说了这么一句。

  男保安为什么要给小芳100元钱?面对民警的追问,男保安的神情顿时变得慌张起来,只得交代了另外一件事情来。

  原来,小芳前一天才来这家宾馆上班,本来是上午9点才上班的,可她当天提前两个小时就来到宾馆,因为暂时没有事情要做,男保安就让她去其中一间房间休息一下,并陪着她去。进了房间之后,两人有了身体接触,小芳同意发生性关系但要100元钱,男保安付了她100元钱。事后,男保安洗了澡出来,发现钱包少了100元钱。当时,房间就他们两人在,所以他怀疑是小芳拿的。

  见到小芳身上确实没有多余的钱,男保安这才向民警改口,称自己可能记错了钱包里的钱数。

  尽管如此,那名男保安和小芳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是事实,两人随后都被带到派出所,受到了相应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