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电车被监控拍个正着 三天后偶遇失主被擒

25.05.2015  13:54

  案发地:长湖路

  证据确凿

  偷车贼砌词狡辩 视频监控锁罪行

  (小王的电动车被偷了,3天后居然让他在街上碰见了那个小偷,小偷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偷车,而是来帮朋友把车开走的。好在案发现场有监控摄像头,小偷再狡辩也没用。)

  小王在埌东村租房住,3月25日晚,他把电动车停在出租房一楼的楼梯口就上楼休息,第二天下来,车已经不见了。正好出租房附近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他到村委那里一查监控录像,发现车子是在3月26日凌晨2时许被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偷走的。

  过了3天,也就是3月28日中午,他在经过祥宾路埌东15栋楼下时,迎面走来一名男子,怎么看怎么像监控录像里的那个小偷。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在现场附近把那个疑似小偷的男子控制住,这个人叫阿宏,他说自己根本没有偷车。按照他的说法,3月26日凌晨,是一个朋友喝醉了,叫他过来帮开电动车的,他在现场附近的路边把电动车骑走,骑到安吉就交给朋友的老婆。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阿宏不仅是吸毒人员,还有两次因为盗窃被法院判有期徒刑。尽管他矢口否认自己偷车,但根据证据事实,5月19日,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的罪名批准逮捕了阿宏。

  法眼观察:

  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落网后,往往把自己的罪行推得一干二净,有的甚至认为只要是零口供,就不会受到处罚。事实上,只要犯了罪,都会有其他证据来作证,“不记得了”“忘记了”“不关我事”等托词毫无用处。 (记者 梁侦 陈蕾 黄沁琛 通讯员 赵福金 赵慧玲 张显远 丘水伊 马 棣 陈桂恩 本版涉案人物为化名)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