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情郁闷”酒后烧邻居房 自称有精神病
03.03.2015 15:44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因为“心情郁闷”,威远县一男子便酒后点火烧别人家的房子。在大家灭火之际,男子又再次将菜油瓶点燃扔向邻居家屋檐下的易燃物中,并手持菜刀站在自家阳台上指责邻居不该灭火。事后经鉴定该男子并无精神病。2月9日,37岁的吴某被判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男子“心情郁闷” 放火烧邻居屋
据了解,吴某曾有吸毒史,亲人称其平时游手好闲,离异,还长期向老母亲讨要钱财。2014年10月10日晚10点过,他在家喝了3两白酒后感到“心情郁闷”,随后便将家里的菜油倒进塑料瓶,制作了点火的工具,之后他再将点火工具带到邻居甘某家的偏间前,将易燃物聚拢,随后将其点燃。
火势燃起之后,附近邻居便前来救火,此时点火人吴某便站在自家阳台上“观火”。据前来救火的居民周某介绍,当时大伙在组织灭火时,吴某拿着一把刀站在自家阳台上念念叨叨,之后,其再将一个插着布条装满菜油的瓶子从阳台上扔到了旁边一邻居屋前的易燃物中,还吼着不准大家去打火。之后,警察赶到了现场,吴某被控制。
自称有精神病 被判四年四个月
感觉“心情郁闷”便点燃邻居房,吴某在向警察交代案情过程中自称自己有精神分裂症。随后警方将吴某送往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经鉴定,吴某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2015年2月9日,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吴某故意放火,烧毁公民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放火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游娅楠 记者 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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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5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