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资保健中心容留卖淫被公诉 3名合伙人在逃

02.12.2014  11:13

投资保健中心 容留失足妇女

一男子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提起公诉,另3人在逃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浦北讯  (见习记者陆旺  通讯员韦海宁)浦北一名男子想创业致富,结果却走歪了路。11月28日,他因合伙投资一家保健中心,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高某今年39岁,浦北县三合镇人,他希望能通过创业改善家庭生活。今年7月份,他在县城金浦大道租赁了一个店铺,与三名男子(在逃)合伙开了一家保健中心。

        保健中心实行股份制,高某投资了7000元的入股费,占股份10%,他可从保健中心的收入拿到一定的提成。

        为了招揽生意,除了按摩服务,该保健中心还招揽一些外地的失足妇女向客人提供卖淫服务,从中收取“中介费”。几个月平均下来,该保健中心每天的收入多时有800元到900元,少时有400元到500元。

        9月15日,经群众举报,浦北县公安机关突击检查该中心,现场抓获了高某、该中心管理员阿彪(化名)以及7名失足妇女、4名嫖客,并当场扣押了该中心的经营账本等物品。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伙同他人开设营利性场所,以招募、雇佣、容留等手段,组织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决定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其提起公诉,对保健中心管理员阿彪则以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