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撞死人事后竟找人顶包 被判有期徒刑4年

13.06.2015  20:29

男子酒驾撞死人 事后竟找人顶包

日前,肇事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颜强  通讯员谈隽鑫)男子任某酒后开车行驶在北海市北海大道时,撞上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辆人力三轮车,造成1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任某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反而找人替其顶罪。6月11日,记者从北海市检察院了解到,任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9月8日凌晨5时许,任某饮酒后驾驶小车沿北海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至金葵市场路段时,与郑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和张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致张某受伤、郑某某死亡。

肇事后,任某没有及时抢救伤员、也没有拨打电话报警,反而弃车逃离现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任某找来马某某(另案处理),要求马某某帮找一个有驾驶证的人替其顶罪。马某某了解情况后,找来张某某(另案处理)为任某顶罪。

张某某向公安机关供述他系肇事司机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间,张某某供出了任某找其顶罪的事实。迫于警方压力,任某于同年10月9日到海城区交警大队自首。

海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今年2月以任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向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海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检察院的意见,对任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