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立案实施未见扎堆立案 法院各出“新招”应对

05.05.2015  11:10

关注“登记立案制”实施

登记立案实施 未见扎堆立案

从南宁市几个城区法院昨日受理的案件数量看,与平时无太大差别

送走一拨集体起诉的村民后,兴宁区法院立案大厅里的人寥寥无几。 记者 彭宁莉摄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骆南华  彭宁莉

编者按:5月4日,是我国法院实施登记立案制后的首个工作日。登记立案制能否得到严格落实?是否出现“立案潮”?法院有哪些举措应对受案量增加?记者到南宁市多家法院实地探访,采访诉讼当事人及各立案庭庭长。

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3天假期过后,5月4日是各地法院执行登记立案的首个工作日。在要求“有案必立”的大环境下,首日会不会迎来案件大幅增长呢?

登记立案得到落实执行

5月4日上午11时许,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敏东,在立案大厅里接待诉讼当事人。立案大厅的电子屏幕内,播放着立案流程及立案需准备的材料,并摆放诉讼服务手册,安排导诉员对来立案的群众进行引导并答疑。

郭敏东接待的这批当事人都是村民。他们要起诉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认为集体经济组织在第三产业分红、村民受益分配方面,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在《规定》实施之前,村民们的诉求,正是属于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

对于《规定》实施后村民的起诉,兴宁区法院采取了诉前调解的方式。经郭敏东与立案庭庭长共同做工作,并承诺7天内协调城区政府共同促成这个问题的解决。

郭敏东表示,当天除了这起案件的人数较多外,还有一个原来曾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在当天又来到法院要求立案。对此,他认为有些当事人对《规定》实施有一种错误理解。因为改革后的登记立案还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改革立案规定后,现在也仍然无法受理。

截至当天下午5时,兴宁区法院共当场登记立案23件,其中执行立案10件,民商事立案13件,当场立案率为100%。

截至当天下午5时30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登记立案总数29件,其中民事23件、执行4件、刑事自诉1件、仲裁保全1件,当场立案22件,一次告知补正材料6件。

“最忙法院”立案数量变化不大

根据以往情况,南宁市的城区法院中接到案件最多的,当数青秀区法院、西乡塘区法院。登记立案首日,是否会出现“井喷”?

5月4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立案大厅发现,在接待窗口上方的电子屏幕显示字样,已经由过去的“审查立案”,变成了“登记立案”。在《规定》实施之前,今年4月17日记者也曾走访该院立案大厅。在4月17日上午11时多,该院当天取号立案的有46人,而在5月4日的相同时段内有54人。

记者在问询部分等候立案的当事人后发现,有一些自行来立案的当事人,对《规定》的实施并不了解。

5月4日下午2时30分,距离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上班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可在法院大门外的安检通道前,已排了二三十人等候。

当天下午3时,大门一打开,排队的人群通过安检后绝大部分就直奔立案大厅抢着取号。30分钟之后,众人陆续取了号等候。从取号小票上可以看到,从当天上午开始,截至当天下午3时30分,青秀区法院立案大厅民商事案件被取号100个,刑事、执行、行政、知识产权案件被取号共20个。据介绍,当天青秀区法院实际上共接收起诉材料34起,当场立案21起,案件数量变化不大。

从南宁市城区法院登记立案数量上看,并没有出现大幅度增长。在广西区内一些基层法院,也暂时没有发现案件数量猛增的现象。